当前位置:主页>时事资讯>城市资讯> → 北京公积金暂不“限贷一次” 还清上次借贷即可

北京公积金暂不“限贷一次” 还清上次借贷即可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丁蕊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07-09-06
 “只要还清了之前的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还可以批准第二次贷款申请。”针对日前南京市暂停对购买第二套经济适用房进行公积金贷款,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如上表示。

  南京市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夫妻双方有一方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再购房时暂不办理公积金贷款。对此,上述发言人表示,按照北京市目前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就仍可以贷款。